从国资委获悉,国资委正在酝酿国资监管相关政策,制定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涉及监管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工作流程等30多项内容。下一步将对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实施清单式监管,有效规范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目前相关政策已经拟定完成,有关部门审批后今年有望出台。
“这是今年的工作要点,所列的事项都是国资委依法履行的出资人职能。实际上就是通过调整优化监管职能,突出管资本这个重点,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织和指导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表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企改革重点应是抓紧文件落实,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2017年国企重要领域实质性改革步伐将会大于2016年,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企业员工持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等应加速推进,重组合并应加大力度,市场化选聘经理人应积极探索,为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同时,要围绕提质增效深化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国企改革红利,用好结构调整红利,大力促进中央企业利润明显回升,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更多支撑。
本轮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无疑是改革的关键所在。加快改组组建投资运营公司就是优化国资监管,明晰国资监管边界,提高国资监管效能的重要尝试。一方面,国资委计划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下一步加快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更好地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已经选定的试点央企正在加快改革步伐,基本已经明确了改革思路,制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方案,近期将上报并开始实施。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本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首先,发展国有资本专业化运营,同时探索有效的投资运营模式;其次,探索国资委与企业的关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最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内部改革,探索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
据悉,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监管也在加码,结合国资委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下一步将加强监事会监督,整合委内监管资源,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负责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