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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处置方案疑流出拟于2017下半年启动赔付

2017-01-10 10:11:09    来源:    编辑:
  1月5日,有关e租宝最新消息显示,e租宝案的法院执行阶段拟于党的十九大(预计在2017年下半年)结束后完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全部生效判决依法组织对投资人涉案款项予以发还。也就说,在2017年下半年,e租宝案将启动投资人赔付程序。
     据了解,上述消息来自于一份网传的《“e租宝”案件处置工作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文件显示“e租宝”是目前全国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地域广、参与人数多、资金规模大、社会危害严重、舆论关注度高,处置工作由国务院e租宝风险处置专责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北京市牵头,其他涉案省区市协作配合,综合利用市场、行政、法律等手段,分阶段做好案件查处、追赃免损、投资人登记、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维护稳定等工作。
     此外,上述流出的文件还显示,e租宝案的法院执行阶段拟于十九大结束后完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全部生效判决依法组织对投资人涉案款项予以发还。据公安机关此前消息,截至2016年12月23日,e租宝案侦查阶段主登记阶段已经结束,已有24万余名投资人通过身份审核。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透露,司法审计工作仍在抓紧进行中。投资信息的审核情况将在司法审计完成后及时反馈。
     此外,从2016年12月23日起,登记系统将再行开放,未通过身份审核的投资人需及时更正登记信息,未登记投资人尽快登记;平台将根据登记情况及时审核、不定期反馈,请投资人及时关注。
     目前,e租宝案正在审理中,集资未兑付资金涉及380亿余元。
     去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法院于2016年12月15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起诉的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经检察机关查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丁宁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

          (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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