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战役的主战场在辽西的锦州地区。1948年,东北野战军有11个纵队和4个独立师、1个骑兵师、1个炮兵旅在此参战,时间长达40多天。锦州、兴城、绥中等地都盛产苹果,深秋十月,正是苹果成熟的时节,战前罗荣桓和东北野战军总政治部主任谭政召开由各纵队政委、政治部主任参加的战前政工会议。要求各纵队做好战时政工工作,特别要求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不动老百姓的任何财物。罗荣桓指着院子里结着累累果实的苹果树说:“要教育部队,保证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无论是挂在树上的,收获在家里的,掉在地上的,都不能吃,这是一条纪律,要坚决做到。”
带疤的苹果也不能吃
1948年秋天,辽沈战役锦州攻坚战前,东野三纵队某连战士在老百姓家扫院子时发现地上有个带疤的落果。战士认为,树上的好苹果不能吃,带疤的落果烂在地里挺可惜,不如吃掉。另一位战士正巧经过,他说,纪律条例中没说可以吃落在地上的苹果,所以啥样的苹果也不能吃。
这样的故事,在当时东野各纵队中比比皆是。1948年10月,三纵结束义县战斗后奉命急赴锦州外围参加锦州攻坚战,8师22团3营9连一夜行军近百里,赶至锦州城郊。清晨,他们来到锦州城北上齐台附近一个苹果园。此时接到上级“停止前进,就地隐蔽”的命令。为防止敌军轰炸,连队全部进入老百姓的果园隐蔽。这时太阳慢慢升起来,大家又渴又累,但战士们都知道,部队有纪律,群众的一针一线、一草一木都不能动,苹果就更不能动了。36团7连于拂晓前进驻到一个农家大院。大院中间,有两棵硕果累累的苹果树,大院正是7连上课、吃饭的主要活动场地。连值日排长于瑞芝在队前宣布连部的三条规定:一、不准偷拿老乡的苹果;二、不准掏钱买老乡的苹果;三、不准接受老乡赠送的苹果。于瑞芝指着老乡专门用来盛苹果的篮子说,树上的苹果掉下来,谁看到谁就捡起来放到这个篮子里。最后宣布说,这是纪律,要相互监督。就这样,部队在苹果树下活动一天,没人吃老乡的苹果。
在1948年11月发给毛泽东的电报中,有句话写道:“在兴城解决战斗后,某地主之大批苹果,战士一个未动……”看了这封电报,毛泽东知道了解放军战士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的故事。
毛泽东三提“不吃苹果”
1956年11月10日,中共八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11月15日是会议的最后一天。毛泽东用“吃酸菜”和“不吃苹果”两个典型事例阐述了坚持“两个务必”的重要性。
20世纪70年代初,对“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的话题毛泽东又先后两次提及。从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第一次提出“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他就把“解放军不吃苹果”的故事作为党风建设的典型范例。
1971年九届二中全会之后,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在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中强调:“第一,军队要谨慎,第二,地方也要谨慎,不能骄傲,一骄傲就容易犯错误。军队要统一,军队要整顿。”
据《汪东兴回忆录》记载:8月28日夜间在长沙与丁盛谈话,当毛主席听说丁盛当年参加过打锦州时,他兴奋地说:“我听说打锦州的时候,部队住在苹果园里面,不摘苹果吃。我就说,我们的部队有希望。到了北京时,就有人提出要给部队增加军饷,说资本家吃大米、馒头,我们的部队吃酸菜,生活太苦了,增加军饷才能和资本家比。我说我们的部队只吃酸菜,又能打仗,这就很有希望。为什么要增加军饷呢?军队要谨慎,不能骄傲,我们的部队才有希望。”
1972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了北京军区、陆军第66军、天津警备区清理工作的3个报告,毛泽东在这个报告上所作的批示中再次提到:“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辽西战役的时候,正是秋天,老百姓家里很多苹果,我们战士一个都不去拿。我看到了那个消息很感动。在这个问题上,战士们自觉地认为: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我们的纪律就建筑在这个自觉性上边。这是我们党的领导和教育的结果。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无产阶级的革命精神就是由这里头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