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综合总第3402期 >2024-12-27编印

市检察院司法救助解民难暖民心
刊发日期:2024-12-27 阅读次数:57 作者:郝玉军 董言君  语音阅读:

  莱西融媒12月26日讯 日前,在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检察官们在给申请人张某胜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接过支票,张某胜和老伴握着检察官的手说:“太谢谢你们了,有了这笔钱,我们心里总算有了安慰,感觉轻松多了。”

  该案是市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首起针对“强制医疗”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今年8月,一起“张某国强制医疗”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引起了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的注意。申请人张某胜在2022年被同村村民张某国无故殴打致轻伤,而张某国因被鉴定为属案发时精神病发作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市法院决定对其强制医疗,并判决其监护人张某常赔偿被害人张某胜经济各项损失165598.22元。

  检察官在调查中得知,申请人张某胜年满75岁,因本次事故造成残疾,已花去医疗费近7万元,法院判决确定的16万余元民事赔偿款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至今未执行。其老伴徐某年满72岁且患高血压、糖尿病,需常年打针吃药,夫妻二人均已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儿子照顾,生活非常困难。因为经济原因,这笔执行款已成为夫妻二人的“救命钱”。

  经审查,市检察院认为张某胜的情况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情形,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生活现状,依法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14000元。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主动履职,充分运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协助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解决了当事人急迫的家庭困难,点燃了他们的生活希望。截至目前,共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3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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