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要闻总第3402期 >2024-12-27编印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调解”推动纠纷化解
刊发日期:2024-12-27 阅读次数: 作者:孙淑英 朱玉娟  语音阅读:

  莱西融媒12月26日讯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调解范围,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截至目前,因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的复议案件共86件,案件调解率达39.6%。

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平台

  印发《莱西市司法局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特点,推行“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模式,衔接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12处行政复议代办点,采取调解挺在前,坚持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双轨运行”,多角度、多方式、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贯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全过程

  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引导当事人在案件受理环节参加受理前调解,通过被申请人自查自纠、向申请人释法明理等工作,申请人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再处理该申请并按规定记录、存档。注重在调解过程中了解社情民意,充分研判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管理不科学的问题和类型化矛盾成因,通过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预防各类行政争议发生。

  同时,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环节的调解工作,利用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调解会等开展诉求沟通、法理辨析、情绪疏导,提出或指导形成调解和解方案,促使各方意见达成一致。目前,听取当事人意见298次,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及案件协调会13次。

强化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化解

  设立行政复议助企服务点,加强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对接与沟通,综合运用复议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调联动”,聚焦从根源上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采用案审会、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调解,推动被申请人提升涉企执法水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有4件,占全部涉企案件的21%。

  此外,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争议解决机制,对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案件同步受理、双重介入,由法援律师协助行政复议当事人办理行政复议申请,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解决困难群众“不会告”“不敢告”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促进当事人形成和解,共同提升化解矛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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