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融媒10月21日讯 “您的号码已被注册……”“我是**汽车网的,看到您最近在买车……”当前,身处大数据时代,这些状况很多人都经历过,但是,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达到“情节严重”,仍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日前,市法院在莱西市看守所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两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件一: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徐某在莱西市某商贸城处,非法收购公民实名认证的电话卡,用于注册QQ、微信、支付宝等APP账户,并将上述账户出售获利,非法获利共计折合人民币58853.76元。
案件二:王某、崔某、孟某、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王某等4名被告人先后在莱西两地开设工作室,并通过在莱西某网站、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招聘兼职人员、工资日结”等招聘信息招揽兼职人员。之后,王某等4名被告人以“APP拉新”为由诱导兼职人员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人脸等个人信息,用以注册今日头条、淘宝、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最后,将兼职人员账号密码出售给上家获利,4人按照约定比例分配违法所得。3月20日至4月9日,4人约定由被告人孟某、李某到另两处开设工作室从事相同业务,被告人王某、崔某参与经营并分配这两处门店违法所得。
经查,被告人王某、崔某违法所得人民币48934元,被告人孟某、李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8762元。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公诉机关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秩序井然。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进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经过庭审,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
个人信息的泄露、非法收集、买卖等行为,轻则造成电话、短信骚扰,重则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犯罪。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方面,要提高防范意识,勿轻易点击不明链接、随意丢弃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等,自觉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另一方面,要提高法律意识,在工作中、生活中,切忌贪图小利而向他人提供或者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沦为犯罪分子的敛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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