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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给家人用?
刊发日期:2024-09-19 阅读次数: 作者:莱西市情  语音阅读: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做客FM100.7《行风在线》直播间,倾听群众诉求,解答有关问题。

  ●市民咨询:如何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答复:一、认定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月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失业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农村大龄失业人员,指外出就业且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返乡农民工,以及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指女性满16至40周岁、男性满16至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8.残疾失业人员,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9.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是指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二、认定流程: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网上办事/就业失业服务”模块申请认定;或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认定。

  三、联系电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2-66030112。

  ●市民咨询:银行卡消磁了,能否用社保卡领养老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我市现在使用的新版社保卡具有金融等功能,养老金是可以通过社保卡发放的,但需事先到社保卡发卡行激活金融账户。

  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服务”——“养老信息查询”——“企业退休人员发放渠道维护”模块更改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并上传身份证或社保卡等相关材料,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长岛路148号B座5楼社保大厅进行更改。

  ●市民咨询:2022年办理的企业退休,每年的养老金怎么调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我市2024年养老金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4号)进行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其中,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0.8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0.9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l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1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市民咨询:老人有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怎么申报长期护理保险?有哪些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参加莱西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护理保险,可以按规定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已达六个月或预期持续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具体流程:可在申请人居住地附近选择一家有资质的定点护理机构提交长护险待遇申请,或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青岛医保”小程序中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评估申请模块”提交申请,评估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达到三、四、五级的,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

  护理保险待遇包含医疗服务待遇和照护服务待遇:医疗服务包括医师服务、药品等。照护服务包括医疗护理,比如护士巡诊、各种注射等25项。生活照料包括饮食照料和清洁照料等17项。功能维护包括康复训练等15项。其他服务包括健康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等。

  ●市民咨询:新生儿还没落户,怎么参保?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暂未落户的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有两个途径:1.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居民医保”——“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或进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通过网办大厅点击“个人办事”,点击“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2.线下办理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父母一方关系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以上参保登记办理成功后,需尽快通过税务部门指定渠道(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爱山东APP、青岛税税通APP)完成缴费。缴费到账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医保待遇生效,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

  重要提示:凭《出生医学证明》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需6个月内完成新生儿落户及身份证号码等医保参保关键信息修改业务,未及时办理将影响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

  ●市民咨询:医保卡里的钱能否给家里人使用?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根据规定,青岛职工参保人的医保卡金可以为其在我市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居民医保费,也可以为其支付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可以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掌办大厅”——“医保个账”——“个账家庭共济绑定”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共济家属的绑定。共济关系绑定成功后,可以刷取家属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您的卡金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近亲属范围在“配偶、父母、子女”的基础上增加“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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