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做客FM100.7《行风在线》直播间,倾听群众诉求,解答有关问题。
■徐女士咨询:紫悦府的房子不住了,怎么申请物业费减免?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根据青岛《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含)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人,经双方共同确认后,自空置之日起,其物业公共服务费(含电梯运行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60%交纳。房屋空置的衡量标准,原则上为水、电、气均未使用,或者由双方协商约定。其他物业交付后空置6个月(含)以上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人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金先生咨询:小区外面的充电桩怎么收费?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电动汽车充电桩收费由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部分组成,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一是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时段、电价由省发改委制定。二是在2020年,青岛市放开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充换电设施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使用公共充电站充电,充电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基本电费价格为每月动态调整(当前为6月份价格),用电时段实行峰谷时段。尖峰时段为17:00-22:00,电价1.18元/度;高峰时段为16:00-17:00,电价1.03元/度;平时段为6:00-16:00及22:00-23:59,电价0.68元/度;低谷时段为00:00-6:00,电价0.33元/度,深谷时段6-8月不实行。
■徐先生咨询:这两年城区布局的电车充电桩挺多,充电也方便了。家住沽河街道,充电桩还不多,近两年有没有布局计划?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答复:针对乡镇充电服务能力较为薄弱问题,现已组织企业在各个乡镇进行选点,今年至少在每个乡镇新增布局一处快慢充结合的公共充电站。同时,明年将结合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县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逐步构建起“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的公共充电服务体系,让新能源汽车充电更加方便。
■陈先生咨询:人防车位能不能卖?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答复:人防车位是不能买卖的。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人防工程的所有权不明确,根据各地的司法判例来说,大多数地方倾向于国有。但是,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允许建设单位通过出租或者使用权转让的形式,获取一定收益。
目前,签订使用权转让协议,是大部分开发商的普遍做法。
■郭女士咨询:从事食品加工企业,其中包括鱼、虾、蟹等海产品加工,可以参加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的评选?有什么奖励政策?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答复:2023年度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相关申报信息已通过“莱西发改”公众号进行对外宣传。企业申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必须在青岛市注册登记并持续经营满三年,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同时还需要满足海洋产业方向、负债与信用以及当年度海洋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近三年海洋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5%的经营规模和速度效益等方面的基本条件。此外,今年青岛首次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需要在6月30日前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认定为2023年度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青岛市将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补助(具体补助金额需综合评定企业2023年度新增地方贡献情况)。
■刘女士咨询:接到通知,我的洗车店需要变更名称,用以前营业执照上名称办理的排污许可证需要更名吗?
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经了解,刘女士现在营业的洗车店,已经办理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现在需要变更洗车店登记名称。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6号)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李女士咨询:村卫生室每年都要审验,有什么方法可以省时省力、方便便捷的办理业务?
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答复:为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远程视频服务系统,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可远程勘验的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校验、医疗机构校验、取水许可等审批事项纳入远程可勘验事项。自2023年4月启用远程勘验系统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受理相关业务175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高效的政务服务。
据悉,远程勘验系统的使用和推广,具有提高工作效率、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并减轻工作人员工作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廉政风险三大优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推出更多的远程勘验事项,助力审批服务再提速。
■李先生咨询:公司购买了一辆二手叉车,车辆已经过监测并拿到检验合格报告,去哪里办理挂牌、需要什么材料?
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叉车为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前需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准备的材料有: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2.叉车的出厂合格证、数据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4.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办理挂牌地址:天津路审批大厅A座三楼。
上班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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