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融媒4月25日讯 “明明是他欠我们的钱,怎么反倒查封我们公司的1000万元?”查封现场,被反诉人愤愤不平地诉苦。
2021年4月,山东某劳务有限公司承建了山东某建设公司发包的商品房一期工程,后因各种原因工程未能按期竣工,双方于2023年1月进行了工程割算,但对工程款数额及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未果,建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劳务公司返还超额支付的工程款326万元,而劳务公司则提起反诉,要求建设公司承担欠付的工程款、违约金、租金1000余万元。
诉讼过程中,劳务公司申请查封建设公司账户资金1000万元,以保障反诉请求,因此有了开头的一幕。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市法院提议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作为反担保,并举行听证会,召集双方对此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官对建设公司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100套房屋逐一进行查封,同时解除了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感谢法官,我们目前还有正在施工的项目,如果这笔钱被查封了,贷款也无法办理,项目又会被搁置了。”建设公司负责人向法官感谢道。
虽然解了建设公司的燃眉之急,但是双方矛盾的根源尚未解决。为彻底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市法院承办法官“乘胜追击”,组织双方调解,“其实工程就摆在那里,干了多少工程量双方心里都有数,没必要非得启动鉴定程序,像这种工程体量,鉴定费起码需要50万元,时间也长,不如按照市场价坐下来挨个儿算算……”承办法官为当事人算起了经济账、时间账。
市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反复联系鉴定机构,确定现行鉴定标准下基础土建、二次结构、设备租金等各项工程的详细数额,并反复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当事人双双撤诉,该案圆满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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