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法治总第3292期 >2024-03-28编印

秦雯: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刊发日期:2024-03-28 阅读次数: 作者:肖述春  语音阅读:

  莱西融媒3月27日讯 秦雯是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中,她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记在心间,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方面积极履职,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先后荣获青岛市“三八”红旗手,青岛市“幸福家·最美维权”个人提名,青岛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工作者、莱西市“最美女性”等荣誉称号。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良好回归。秦雯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盲目跟随、冲动犯罪等现象特点,在依法惩戒之上注重教育转化,促其迷途知返,预防重新犯罪。联合专业社工,建立“社会调查+家庭教育评估+家庭教育指导+考察帮教+回访评估”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模式,近三年来帮助近一半的涉罪未成年人重新步入正途。2022年,她参与办理的一件聚众斗殴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坚持“双向保护”,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占有较高比例,因此,秦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经济帮扶、心理干预、法律援助复学就业等多元化的综合保护救助工作,既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也着眼改善身心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一起因案致困的“五失”儿童,秦雯多次到其家中进行探望,为其送去救助金、衣物玩具、学习用品等,并携手心理专家对其身心成长给予长期关注。

  坚持“预防先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且针对性强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秦雯通过法治“进校园”“进法治教育基地”“进普法校车”“进法治胡同”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受众超5000人次,相关工作经验材料被山东省检察院转发。

  坚持“源头治理”,关注案件中“问题孩子”背后的监护问题,帮助家长“科学养娃”。2022年,秦雯参与拟制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办法,并在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完善。通过联合社会相关专业力量开展强制性、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450余人次,得到了很多家长的良好反馈,有效减少部分家长“监护缺位”“监护不力”问题,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更加和谐健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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