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融媒12月21日讯 今年5月20日至6月3日夜间,王某、刘某、张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在我市某村河堤处非法采砂。共盗采原砂1500余立方米,对外倒卖非法获利6万余元。经当地群众举报,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移送到市检察院,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刘某、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形下擅自采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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