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要闻总第3217期 >2023-09-21编印

“车窗抛物”,罚!
刊发日期:2023-09-21 阅读次数: 作者:宋学友  语音阅读:

  莱西融媒9月20日讯 9月17日,李某驾驶租赁车辆行至北京西路与S502等红灯时,后排乘车人徐某连续三次向窗外抛洒杂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罚款50元,记0分。

  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罚款100元,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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