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较高、赔付及时、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活动。
2、青岛市现行的互助保障计划有哪些?
(1)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
(2)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B方案
(3)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4)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
(5)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障计划
3、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
青岛市总工会2014年制定了《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B方案》,每年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纳入统筹的职工个人自付医疗费部分实施再次救助保障。互助金标准按照每人每年计算:
A方案90元,其中参加单位或职工缴纳60元,青岛市总工会给予补助30元。
B方案60元,其中参加单位或职工缴纳30元,青岛市总工会给予补助30元。
4、怎样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不能少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应达到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100%。基层工会办理参加手续时,直接登陆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化系统进行网上参保,须填报本单位《工会组织基本情况简表》、统一格式的职工明细模板。
5、怎样缴纳职工医疗保障互助金?
①互助金一次性缴纳,每人限缴一份。单位或工会为职工缴纳全部或部分互助金的,参加人数必须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数相一致,不得只给部分职工缴纳。
②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互助金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27号文件的规定,在税前列支;其他单位可从福利费、工会经费等项目中列支。
③参加该保障计划的只能是由单位统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职人员。
6、如何申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
青岛互助保障理赔申请已在“齐鲁工惠APP”正式启用,个人理赔申请不再收取纸质版,直接线上提交。步骤为登录“齐鲁工惠”手机APP后,进入“互助保障”应用模块,即可“一键”完成互助保障金申领。互助保障“掌上办”具备在线实时查看办理进度、保障金额、申领历史记录及个人参保信息等功能,与“网上办”“窗口办”构成有机补充的立体式服务网络,更好满足不同职工群体多元化申办服务需求。
7、职工医疗互助理赔保障标准是多少?
A方案:
1、起付线一个医疗年度内一次性支付150元
2、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按75%支付
3、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60%支付
4、城镇大病医疗救助的个人自付部分按60%支付
B方案:
1、起付线一个医疗年度内一次性支付150元
2、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按85%支付
3、城镇大病医疗救助的个人自付部分按60%支付
注:城镇大病医疗救助的个人自付指获得青政办字[2012]92号《关于建立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中三、(二)、1、2条之规定救助范围
8、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期是多久?
本计划保障期为1年。初次参加本计划设30日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保障待遇。保障期满按时接续的,不再设等待期;但保障期满未按时接续的,重新参保后仍设30日等待期。
保障期内办理退休的职工,仍可享受本计划的待遇至保障期满,但不再接受续期。职工在保障期内变更工作单位,且继续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仍可享受本计划的待遇至保障期满,否则本次保障计划终止。
职工跨保障年度结算时,新年度不再参加本计划的,按本次治疗在保障期内的天数与总天数的比例支付保障金;若在保障期满后按时续保,则按本次治疗在两个保障期所占天数,按比例支付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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