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总第3187期 >2023-08-01编印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刊发日期:2023-08-01 阅读次数: 作者:张所海 通讯员 王恒  语音阅读:

  莱西融媒7月31日讯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胜、王志强、史淑侠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才到会听取意见并作表态发言。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与会代表围绕调整物业收费标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收缴欠缴物业费、物业矛盾纠纷、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到会应询。 

       陈勇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物业小区履职尽责,努力为群众创造干净卫生、安心舒适的居住环境。要强化政府责任,发挥好市级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理顺部门职责,列出职责清单,清晰界定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工作分工,协调部门各司其职,消除合作障碍,形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物业”管理格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发挥街道、社区属地管理作用,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打通物业管理“最后一公里”。要形成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要对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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