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融媒6月20日讯 仇某某和薛某本是同事关系,因为酒后一句“X你妈”的口头语,双方便吵骂扭打在一起,致薛某受重伤入院治疗,终因伤势过重……
脏话“口头语”真的不能带
仇某某向承办检察官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2年10月12日晚上22时许,我和同事孙某在家里喝完酒后,又来到一家馄饨店,恰巧同事薛某也在,我们三人就围在一起吃饭。因为我说话会带一些骂人的口头语“X你妈”。而薛某非常反感口头语带“X你妈”,因为薛某的母亲生了大病,他就更不高兴了。我俩吵骂起来,并互相用手朝对方的胸前推搡了几下,孙某见状把我俩拉开了,然后薛某就走了。约10分钟,薛某二次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一个啤酒瓶子,我俩就又对骂起来,薛某拿着酒瓶子打了我一下,我伸手把薛某手里的啤酒瓶夺下来,朝薛某头顶使劲摔打了一下,薛某额头流血了。我让孙某将薛某送到了医院后,薛某就一直在医院治疗。”讯问过程中,仇某某向承办人表示其自愿认罪认罚。
提起公诉后仇某某获刑十三年
经过法医鉴定,被害人薛某符合钝性暴力直接作用于头部(左颞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仇某某拿着酒瓶子对薛某头部的摔打,直接导致了薛某的死亡结果。检察机关在依法批捕仇某某后,市公安局于2023年1月4日将本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于2023年1月29日以被告人仇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十三年量刑建议。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6日依法判处,采纳市人民检察院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仇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案子结了检察温情还在
承办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注意到仇某某说的细节:薛某的母亲生病了。考虑到薛某母亲失子之痛,便给薛某母亲马某打电话,马某崩溃大哭,说了家庭情况:“我儿子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我唯一的孩子,我今年确诊了宫颈癌,家里的重担全都压在他的身上,才36岁啊,现在他死了,我和他爸可怎么办啊,我马上要做手术了,到处在借钱。”承办检察官安抚后,与第五检察部联系,将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第五检察部决定尽快帮助马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传递了检察机关对困难妇女的关怀。同时,承办检察官及时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帮助马某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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