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20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做客FM100.7《行风在线》直播间。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受理有效问题31个,满意率96.7%;市自然资源局受理有效问题27个,满意率92.5%。
●迟女士通过热线电话咨询:开一个化肥小店需要什么流程和资料?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对肥料销售行为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所以销售化肥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姜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反映:自家在水集街道上马庄自然村的宅基地于2016年被拆,至今未收到房产证。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已向该村民介绍了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原则及审批翻建流程,告知宅基地用地审批原则上利用村庄闲置地或者空闲地,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经与水集街道、上马庄村委负责人沟通确定,后期将针对该村民反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后给予答复。
●左先生通过微信平台咨询:在店埠镇左官屯自然村的老房子塌了很多年,可以重新翻盖吗?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已向该市民介绍了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原则及审批翻建流程,具体包括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级审批三个环节。
●张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咨询:怀疑在河头店镇边家庄自然村买到了假农药,应该怎样维权?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已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向该村民介绍了辨别真假农药的方法,以及购买农药时需要查看的农资店资质信息等,并告知如果产生经济损失应如何通过法律或协商等途径进行维权。
●李女士通过热线电话咨询:奶牛补贴有何优惠政策?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已向该市民介绍了我市在奶牛养殖方面的补贴项目、补贴标准、申报条件等。今年我市将积极对上争取财政扶持资金,待项目资金等信息明确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并组织申报。
●徐女士通过热线电话咨询:人口地承包期限到2029年,到期之后自动延续三十年吗?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答复:青岛市正以西海岸新区、平度市、胶州市为试点,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目前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待细则公布后,将统一组织各镇街实施。
●赵女士通过微信平台咨询:家里有两个鱼塘想进行鱼苗繁育经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已将办理水产苗种证件的办事指南(含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书纸质版等材料交予该村民,并对证件办理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指导。
●崔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反映:村里发了不动产权证,自家新证面积和旧证面积不一样,少了1平方米多。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已邀请第三方人员现场给予重新复核。原土地使用证书面积为212.1平方米(四边长为:14.86、14.28、14.88、14.25),新不动产登记证书面积为210.92平方米(四边长为:14.75、14.30、14.75、14.30)。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于宅基地界址未发生变化,属于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以精度高的测量方法测得面积登记;因非法超占宅基地导致测量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应以原登记面积为准,超占面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姜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反映:对日庄镇姜家屯自然村新发的土地证有异议,证上写了超占38平方米。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山东省宅基地限额标准:城区和镇街驻地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该村民反映的宅基地面积问题,需要分多种情况进行登记发证:1.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按照批准的面积予以登记发证;2.超占面积已经相关部门处罚的,按处理的结果予以登记发证;3.超占面积未经相关部门处罚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只登记限额面积数,超出的面积数在证书中标记。
●何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反映:想在人口地种果树,村里不让种。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人口地可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一般耕地,国家有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如果是占一般耕地种果树,可以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简单说就是找块非耕地复耕出来等面积补要使用的一般耕地。
●张女士通过热线电话反映:济南路教师家园小区的西面建了座20层的高楼,存在挡光问题。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经落实,该处是宏远商务办公楼项目,已办理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前进行了规划公示,听取了公众意见。项目在规划设计时根据需要进行了专门的日照分析,确保该小区满足日照要求,日照时数能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
●李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反映:买了梦想望城小区的房子,本来规划中有幼儿园,现在变成了工厂。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经落实,梦想望城晨园规划有幼儿园,于2019年6月通过规划核实。后期该幼儿园改变使用用途改成生产车间,涉嫌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应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晨园幼儿园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王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咨询:基本农田可以种果树吗?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基本农田不可以种果树。《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违反上述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张女士通过热线电话咨询:养殖用地可以停放车辆吗?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养殖用地属于设施农业农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只能农地农用,如果临时性停放车辆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作为停车场使用。
●张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咨询:有人有意向承包荒山用作物流用途,荒山能否出租和买卖?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该荒山土地性质分为几类,有林地、园地和一般耕地。按照国家规定,农用地应该按其相应土地性质使用。物流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不能使用该荒山,防止形成违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秦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反映:水集街道前车兰泊自然村在2021年6月就房屋确权了,但新的房产证一直没有下发。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自2021年全市统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以来,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进村时间,经第三方公司进行实地房屋测量、收集相关权源资料工作。前车兰泊自然村调查与测量结果已经在村公告栏张榜公示结束,目前正处于村级审核阶段,审核完成后将由水集街道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完成后进行15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结束才能进入制证、发证环节。
●李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咨询:村里刚发不动产权证,为什么有的人户口不在村里也发证?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1.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确权登记。
●高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咨询:村里有挖风化砂的,负责人说和村里签协议了,签了协议就能挖砂?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所有开矿者必须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通过严格审批取得采矿资质,才能进行采矿挖砂等开发行为,如果只和村里签订协议肯定不行。
更多精彩内容,请下载莱西融媒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