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栏语: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即日起,本报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栏目,跟踪报道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
问:这次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要求,突出“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工作重点,坚持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统筹,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努力实现“三下降、一杜绝”的目标(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减少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大青岛北部绿色崛起的典范之城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问:这次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推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街)、各责任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没有树立正确政绩观,片面追求GDP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问:三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涉及哪些?
答:三年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分2个专题和19个行业领域专项:2个专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上有很大差距;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推动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19个专项是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特种设备、冶金等工贸行业、学校、农业机械、农机维修企业、渔业、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农村地区“煤改新型能源”、文化和旅游、油气管道、民用爆炸物品、医院、燃气等19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同时,明确对其他行业领域,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治理。
问:行动时间如何安排?
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现在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根据省、青岛市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莱西实际,制定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机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治事项、具体内容和整治标准,督促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自查自改方案,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分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以及近年来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排查出的一些重点难点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本着“成熟一个、研究一个、解决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一项一项进行梳理,逐一落实措施,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集中力量进行攻坚,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既要深挖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做到问题隐患全覆盖无遗漏,又要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做到标本兼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问题,切实整治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座谈了解、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检验整治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制度成果。认真总结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问: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和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有什么特点?
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两个特点:时间长、领域广。领域广即“1+2+19”,1个计划,2个专题,19个专项。通过三年整治进一把安全生产基础打牢,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更加持续、更有保障。从这次专项整治的内容来看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了思想引领,二是突出企业主体,三是突出风险防控,四是突出制度建设。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这次把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三年行动的第一个专题,就是要推动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梳理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的红线意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是突出企业主体。无论是哪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最后都要归结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因此这次专项行动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列一个专题,提出专门要求,重点就是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推到第一线,让他们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向高标准看齐,向零事故、零伤亡努力,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
三是突出风险防控。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管控风险,这次专项整治就是要求各单位、各企业把现有的风险进行全面地排查、认真地辨识、科学地评估,从而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防控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重大隐患必须要落实治理的“五到位”,即治理消除隐患要实施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资金到位、责任人到位,要落实这五个方面。
四是突出制度建设。要从排查治理的风险隐患中把握规律特点,围绕怎么样“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来思考,围绕怎么样从法律标准上进行系统化、根本性治理,这是最重要的,也是各镇街、各单位最需要动脑筋、下功夫的。必须立足于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制度的健全,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为有力推动这次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市政府批准,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清源任组长,工作组负责落实省政府安委会、青岛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江联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