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旅游天地总第1752期 >2016-05-05编印

谨慎选择“群旅游”
刊发日期:2016-05-0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信息提示和群众反映,许多户外微信群、QQ群、社交群及网站贴吧、论坛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途径,以自助、户外、体验、福利等形式组织“群旅游”,由于缺乏经营旅游组团业务的资质和程序,在操作中服务不规范、管理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规避各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既对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造成了扰乱,同时又具有相当大的安全隐患。莱西市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强化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外出旅游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谨慎参加无合法资质、无应急手段、无理赔保障的外出旅游活动。
  “群旅游”涉嫌非法经营。“群旅游”组织人在活动中往往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得到吃、住、交通、门票甚至购物的“团队价”、“推广价”、“内部价”等折扣中饱私囊,这种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获利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且价格的折扣往往会带来服务和消费的折扣,损害参与人利益。
  “群旅游”服务品质难保证。旅游是一种消费行为,更是体验活动,正规旅行社经营的线路都是经过消费市场检验过的产品组合,通过旅游标准化建设对于服务质量有一定的要求,充分尊重游客的体验感和消费者权益,且在旅游、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之下,具有“群旅游”不具备的品质保证。
  “群旅游”具有重大安全隐患。规范的旅游活动需要签订正式合同形成合法要约,旅行社和游客需要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出行线路成熟、固定,租用车辆资质齐全、经验丰富,领队导游相对专业,最重要的是旅行社是旅游活动的安全责任人,与游客同等注重旅游安全,比“群旅游”安全系数高得多。
  “群旅游”维权难。“群旅游”组织者一般既无固定经营场所,也没有质保金在第三方质押,有的根本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利益损害事故会出现投诉难、理赔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容易出现纠纷受理难,调查取证难,责任界定难,判决执行难等情况。目前,我国暂无明确法律、法规对自发组织的户外游活动做出专门规范。
  综上所述,市旅游局提醒游客理性参与团队旅游活动,谨慎选择“群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