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从严治警,在动员、部署、行动三个方面规范押解工作,确保刑事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坚持目标动员,落实主体责任。每月组织召开法警队专门会议,集中学习押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剖析押解过程中被告人脱逃等典型反面事例,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落实司法警察及分管领导主体责任,要求押解、看管被告人过程中,做到思想高度集中,密切关注被告人动态,及时掌握被告人情绪变化,防止出现自残自伤和脱逃等行为。
坚持统筹部署,严格标准要求。积极应对警力老龄化、被告人多样化等困境,强化法警队与刑事审判庭的沟通协作,提前研判被告人精神状态、主观恶性程度等基本情况,精准部署、合理分配警力。严格执行《押解规则》,充分做好押解准备工作,实行“手牵手”押解和“面对面”看管,从严掌控提押、看管、还押中的每个环节。强化警务督察,建立纪检监察反馈机制,认真排查押解工作中的不严谨、不细致行为,消除不安全隐患。
坚持行动发力,保证任务完成。配齐各类警用器械,并定期检验核查,对废旧装备及时登记更换。在看守所建成科技审判庭,包含庭审区、法官合议室、公诉人及律师办公室、被告人羁押室设施等功能区,保障押解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都在看守所审判庭开庭,尽可能减少押解环节。坚持全程监控,全面记录押解工作各个环节,方便调查取证和实施监督,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押解。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训练机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重点针对押解过程中交通堵塞、群众围观、被押解人发病等突发状况开展处突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养。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