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坦(1910.06—1979.03),又名刘振庆,马连庄镇顾家村人。1910年6月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自幼读书,1927年毕业于少年同志社私立高级小学,后任小学教员。1928年参加了少年同志社。1933年6月在北埠后村小学任教时由董瑞生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刘坦同志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一生,先后担任过中共招(远)莱(阳)特别支部委员会委员,兼中共莱阳边界区委组织委员,中共招莱边区特支书记,中共莱阳县委书记,中共胶东区党委组织科长,代理部长兼牙前县委书记,莱阳县工商局监委书记,中共胶东区委常委,胶东区行署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纪委书记,中共华东工业部委员会委员、副部长,中共一级部党组成员,基建司司长,电器局局长,七级部部长等职。是马连庄镇历史上行政级别最高的领导干部。
年幼时期的刘坦,读书勤奋,聪慧好学,学业优良。任教期间平易近人,从不摆架子,广泛接触社会各类人物,了解民众的疾苦,并酷爱书法,在4年的教学生涯中,拓取各种碑文10余本达万余字。参加革命后,处事果断,不徇私情,忠心耿耿。在战争年代,他不畏艰险,不怕坐牢,不怕杀头,积极从事党的革命活动。1928年加入少年同志社后,带头在顾家村成立了农民协会,组织发动贫困农民与地主开展反重租、增加工资的斗争。
1930年曾以农民协会的名义,组织贫佃民批斗了叶家庄(莱阳)大地主陈东明。193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了革命工作,是马连庄乡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也是莱阳县共产党的骨干力量。同年7月,被选为招莱边特支委员,主持创建了马连庄镇第一个农村党支部。1934年9月,中共胶东特委遭到破坏,10月他与中共山东省委接上联系后,担任了特支委书记,主持招莱边区特支工作。1935年5月因叛徒出卖不幸在青岛被捕入狱,1937年10月,由于全国抗日战线的形成,被释放。回到家乡后,他又立即开展党的工作,组织成立了招(远)、莱(阳)、掖(县)、平(度)边界区临时委员会,以马连庄为基点,通过“民先队”组织开展抗日救国活动。1938年2月,莱阳抗日统一战线成立后,任民先队莱阳办事处主任。同年4月接任莱阳县委书记,面对当时抗战的严峻形势,在镇建立了三个区委,并以此三点整顿、恢复、开展全县党的工作,使全县抗日救国迅速进入了一个新高潮。1938年6月,“南岚事件”被捕,后被党组织营救出狱。此后,离开莱阳县,到胶东区党委工作,历任组织科长、代理组织部长、胶东区委常委、区行署主任等职。全国解放后,历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纪委书记,中共华东区工业部委员会委员、副部长,中共一机部党组成员、基建司司长、七级部部长等职。在各级领导岗位上,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党和人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56年,由于积劳成疾,身患重病,在与疾病顽强斗争的同时,仍坚持从事党的革命工作。文革期间受到迫害,但他相信真理,坚信党的领导。恢复工作后,仍然把党的工作放在第一位,直到1979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