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505期 >2015-02-10编印

莱西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
刊发日期:2015-02-1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和信访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就进一步维护信访秩序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就地受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
  (一)设立信访接待场所,每周一至周五都要有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单位主要领导每周要安排一天时间接访。接访日程要通过新闻媒体或在信访接待场所公示,主要负责同志手机号码要向社会公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实行首接负责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受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市设立监督电话(88405018),接受群众监督。对上访无人员接待、应该受理而不受理、不按期出具信访答复意见的,群众可以拨打监督电话。
  二、信访人应当依法逐级走访,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信访活动:
  (一)信访人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
  (二)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 应当依法逐级走访,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信访工作机构给予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煽动、串联、胁迫他人信访或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五)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莱西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
                   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