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090期 >2013-01-11编印

我市本月起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保障
刊发日期:2013-01-1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从1月1日起,开始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按照孤儿养育政策给予保障。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范围是具有我市户籍,未满18周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父母服刑;父母重度残疾及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的儿童等。
  符合条件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可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提出书面申请,父母死亡、失踪、服刑、重度残疾的需要公安、法院、监狱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经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按照规定享受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政策。
                                                (姜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