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莱西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永志同志挂职担任莱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时间半年)。 报莱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莱西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