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新闻视点总第965期 >2012-05-29编印

关于开展第十批奖励贡献突出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刊发日期:2012-05-2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组、党(总)支部:
    为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褒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莱西市奖励贡献突出人才暂行办法》(西办发〔2005〕4号)规定,决定开展第十批奖励贡献突出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5月22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
    二、申报范围
    全市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凡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在我市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工业项目年增直接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年增社会效益2000万元以上或年增直接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的,均可申请奖励。申报奖励应在成果、项目投产后的5年内提出,成果项目的经济实效按申报时前两年年增直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计算(2011年比2010年或2010年比2009年)。
    三、申报方法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单位推荐由成果研究人所在单位或成果受益单位提名, 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个人自荐可由个人直接向市委组织部申报。
    四、申报材料
    1、主管部门推荐报告或个人自荐报告(1份)。推荐(自荐)报告应重点反映出项目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科研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2、《莱西市奖励贡献突出人才推荐(自荐)表》(3份)。
    3、反映项目技术水平的鉴定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
    以上材料要于6月5日下午5:00前报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办公中心0729房间, 电话:88405356)。
    五、有关要求
    奖励贡献突出人才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得出现弄虚作假、虚报漏报现象。各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要着重把辖区企业的优秀人才纳入推荐视野,扩大动员宣传覆盖面,确保将符合条件人选推荐上来。
           中共莱西市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