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新闻视点总第965期 >2012-05-29编印

关于开展推荐选拔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刊发日期:2012-05-2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组、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莱西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激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多出、快出优秀成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莱西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西办发〔2005〕3号)规定,决定开展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从5月22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含管理期满的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08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一)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种奖项中任何一种奖项的人员。
    (二)获得山东省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种奖项中任何一种奖项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三位人员,三等奖的前两位人员。
    (三)获得青岛市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种奖项中任何一种奖项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两位人员,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四)获得莱西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五)获得一项以上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三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已实施,且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六)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为莱西市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
    (七)在教育、卫生、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我市同行公认并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为专业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的。
    (八)专业技能水平高,在各行各业职业技能操作中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代表我市参加青岛市级以上技能比赛受到表彰,在青岛乃至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并取得突出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九)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十)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青岛市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三、推荐方式
    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单位推荐的,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要广泛征求单位干部群众意见,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3天,如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个人自荐可由个人直接向市委组织部申报。
    四、推荐(自荐)所需材料
    1、主管部门推荐报告或个人自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工作简历;二是推荐对象2008年以来所取得的主要专业成果和业绩; 三是主管部门认定推荐对象所符合的条件及推荐意见。
     2、《莱西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自荐)登记表》(3份)。
    3、反映推荐对象自2008年以来所取得的主要专业成果、业绩的材料(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包括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发表论文、专著的原始刊物及获奖证书,受表彰奖励的荣誉证书等。
    以上材料要于6月5日下午5:00前报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办公中心0729房间, 电话:88405356)。
    五、有关要求
    推荐选拔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是加强我市优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严格审核把关,不得出现弄虚作假、虚报漏报现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注意把企业、村庄的优秀人才纳入推荐视野,确保将符合条件人选推荐上来。
              中共莱西市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