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我单位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公开栏、网络、媒体等形式,公开防震减灾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公开行政执法项目、处罚依据和处理结果。
二、简化审批程序,建立限时办结制。“当日能办理审批程序的当日办结,当日不能办理的,二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优化发展,为企业服务上,地震局进一步完善抗震设防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法》以及《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建设工程,依法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等工作。
三、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来访专人接待、积极处理、及时答复。对前来办事群众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实行首问负责制。
四、坚持廉洁从政。在行政执法监管中,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钱物、有价证券和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五、切实抓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围绕“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严禁私设小金库”等,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二是体现个性特点的防控模式。根据岗位职责和行政、业务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针对具体岗位和岗位人员的防控措施。
监督举报电话:市为民服务热线:88412345;市地震局投诉电话:88405653。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地震局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