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要求,围绕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工作职责职能,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围绕“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文化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秩序。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规定办事,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
三、接听举报或咨询电话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倾听群众意见,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生冷硬横推拖”等不良作风。
四、公平、公开、公正查处违法案件,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难为群众和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报”等损害执法人员形象,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五、坚持执法管理与服务发展并重,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文化市场经营业户及投资创业者办实事,解难题,寓执法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良好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监督。对违反承诺的相关责任人员,一经调查核实,坚决追究其纪律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市为民服务热线:88412345;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投诉电话:86405267。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