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近期我市在国省道主要点段安装建设了电子监控系统,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将莱西辖区国省道电子监控系统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一、309国道电子监控系统安装位置(最高限速70公里)
1、309国道212KM(敬庄村东200米);
2、309国道209KM(福兴火锅饭店);
3、309国道与602省道交叉路口(毛家埠路口);
4、309国道204KM(向阳岭村西500米);
5、309国道200KM+700M(后孟格庄村碑);
6、309国道197KM+800M(同三高速立交桥);
7、309国道193KM+700M(白玉庄村东300米);
8、309国道与青岛路口(市区);
9、309国道与南京路口(市区);
10、309国道187KM+280M(开发区中心中学)。
二、602省道电子监控系统安装位置(最高限速70公里)
1、602省道35KM+600M(东庄头市场北麻湾桥北侧);
2、602省道26KM+900M(郑家庄);
3、602省道20KM+500M(吴家疃);
4、602省道13KM+600M(鑫磊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三、394省道电子监控系统安装位置(最高限速70公里)
1、394省道与204国道路口西1000米;
2、394省道29KM(徐林庄村东1000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电子监控系统进入运行状态,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