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法院执行局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抓手,致力于打造群众看得见、摸得到、信得过的“阳光执行护民生”执行品牌,全力推行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人性化,更新执行理念,转变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执行模式,积极开展“执行法官进社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化解执行信访”等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辖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创新三项机制 规范执行强管理
一是全面实行“庭长负责制”和“层级管理制”。去年以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市法院党组对执行局的班子、人员、机构等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取消执行组,增设执行三庭,将执行局下设的综合科、三个执行庭分别纳入全院整体考核范围。这一举措有利于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度,进而逐步实现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适应这种理念和要求的转变,执行局积极转变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制定出台了《执行案件管理规范化流程》、《执行局内务管理条例》、《信访案件化解规范化流程》,在全局推行“庭长负责制”和“层级管理制”,赋予庭长对本庭案件、人员等全面的管理权,并实行权责挂钩,把执行效率、质量、化解信访的责任分解到各个庭,做到关口前置,层层负责。二是“支部建在庭上”,以党建工作促队伍管理。去年初,院党组在执行局设置了专职党支部书记,主抓内务管理、队伍建设、信访接待综合处置等管理调度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法官团结引领干警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实现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的优化配置。将过去的执行法官一人执行制改为合议庭执行制,将执行实施权收回合议庭办理,强化执行合议庭、庭务会、局务会职责,实现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向合议庭、庭务会、局务会集体行使的转变,实现规范化的层级管理制度,防止执行权的滥用。
坚持三个理念 和谐执行保民生
坚持“阳光执行”的执行理念。一是充分重视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程公开案件执行信息。通过在立案服务大厅和来访接待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随时获取案件执行信息;通过公开执行日志(包括执行时间、在场人员、当事人及案外人提供的执行线索、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结果),方便当事人随时获悉案件进展情况;通过建立申请执行人跟踪执行制度,增强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度和参与度;通过打造执行短信交流平台,动态掌握执行线索,实现双向沟通。二是充分重视外部监督力量对执行工作的督促作用。成立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聘请了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行业人员担任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委员,通过建议、批评、督促、评议等方式,对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敏感、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主动邀请执行监督员参与专项执行、督查、调研等活动,实现了对执行工作的全方位检查监督。
坚持“公平公正”的执行理念。要求执行干警不因案件难易、执行标的大小、被执行人身份等因素挑拣执行案件;充分尊重每一位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权,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批评、建议;公开张贴每一位执行干警的证件照片、姓名、职务、级别等信息,方便当事人查找,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坚持“以人为本”的执行理念。全局干警正确运用手中的执行权,尽己所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对涉及特困群体案件,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执。今年5月,执行局受理一起因加油站火灾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该案中,被执行人某公司管理的加油站起火,将申请人郭某烧成一级伤残,一家人债台高筑陷入绝境,郭某又急需医疗费进行二次手术,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启动重大案件执行机制,抽调多名精干力量多次赴青岛执行,16天便将该案成功执结,31万案款亲手交给申请人。申请人的亲属向法院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半岛都市报》、莱西电视台、《莱西市情》等多家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深度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采取三项举措 提高执行职效
一是设立“速执组”,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将标的小、被执行财产明确等具备迅速执行条件的案件,划归“速执组”办理,最大限度的提高执行效率。2011年上半年,“速执组”共收案92件,结案81件,当事人反映良好。二是建立“易人易庭执行制”,激发内部活力。综合科分案到庭后,30天无明显进展,采取庭内易人,经过两次调整仍无进展,采取易庭易人执行,对在规定的3个月内未执结的案件予以警示,并对被调整执行的法官和庭进行扣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三是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对每起案件定督办领导、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由领导进行分包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各督办领导、负责人亲自组织对案件进行研究,制订执行方案,对部分复杂、疑难、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亲临一线进行指挥。
主抓三类案件 力破执行“坚冰”
一是主抓金融借贷执行案件。执行局与各金融机构充分对接,进行全面细致的统计、核对和排查,明确具体案件数量、标的额等,逐一列出名单,集中时间、重点清理。特别是一改过去金融案件专组执行为三个庭按行政区划划片包干执行,既充分调动了司法资源和工作积极性,又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通过集中清理行动,共执结案件726件,帮助金融机构回收资金3000余万元。二是主抓涉国家机关、村委、市属重点企业案件。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整合法律、行政、金融等多种渠道,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对阻碍或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向其所在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发送司法建议书,通报本单位涉案人员相关信息,建议相关单位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效果明显。三是主抓涉执行信访上访案件。本着解决问题、消除矛盾原则,倾注大量精力,做大量过细的工作,多方式、多渠道化解信访上访案件。完善信访责任机制,由局党支部书记牵头抓信访,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倒查,杜绝只接不处或推诿扯皮现象;完善信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过程中注意案件收集、排查、评估,预先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联动处理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在全院建立起定期排查、初信初访、申诉听证、信访终结、重点案件督办等各项涉执信访工作制度。通过化解老户,重视初信初访,市法院执行局的信访上访总量有了大幅度下降,社会反响良好。 (李晓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