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计生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措施,狠抓基础工作,全市计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11年全市合法生育率为97.26% ,农村已婚育龄妇女长效措施落实率达85.11%。孕环情监测率达到了99.61 %,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3%以上,全面完成了青岛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党政高度重视 领导力量进一步加强
2011年,我市突出加强市、镇、村三级计生工作领导力量。市级安排两名市级领导主抓计生工作;镇级落实党委书记、镇长、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四职”责任人负责制,具体抓计生工作;村级由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村计生主任齐抓计生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分析计生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措施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先后4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研究讨论计生干部配备,财力支持等问题。
部门协同作战 携手开创人口计生新局面
2011年以来,全市各部门凝心聚力、加压奋进,开创了“诚信计生,和谐人口”人口计生新局面。财政部门将计生工作法定支出、重大决策和工作运转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组织、人事部门在确保人口计生机构、人员适应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同时,优先提拔重用政绩突出的计生干部;宣传部门把人口计生宣传纳入思想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了人口计生公益性宣传;民政部门及时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符合计生政策的按规定标准予以兑现;法院依法及时受理计生行政案件,对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及时、到位;纪检、监察和卫生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认真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依法落实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时受理职工提出的计生有关劳动仲裁。
工作不断创新 全面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
2011年以来,我们投资128万元,按照省、青岛市“8个结合”、“6个融入”的要求,打造了水集街道沙旺庄社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社区两个和谐家庭创建示范点。10月25日,青岛市计生委在我市召开了现场观摩会,先后接待其他区市学习参观78人次。
宣传力度加大 实现“铺天盖地”良好效果
市计生局组织镇(街)每月用三天的时间,组织计生宣传车,在城区、镇办、村开展计划生育专题宣传活动,全年共出动980车次。投资68万元,先后制作入户宣传品78万余份,免费发放到广大育龄群众手中。在全市268个村新建移风易俗婚育宣传墙画一条街。2011年先后在青岛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稿兼52篇。在全市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展望新的一年 打造莱西新计生
继续加大领导力度,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牢牢把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大方向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要坚持和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五级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在社会管理、性别比治理、违法生育处理等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坚决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和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不折不扣地完成考核责任目标,坚决遏制违法生育行为,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层级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特别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问题的治理力度,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深入扎实的抓好孕环情检测、终止意外妊娠、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经常性工作。
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树立团结协作意识。 依照青岛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的“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红牌警示、一票否决、重点管理”五级责任追究制度,在考核方式上进行创新,与青岛市计生委的考核办法接轨,做到考核公开公正,将考核工作公开在各级的监督之下。各镇(街)要树立起大局意识,全局观念,部门之间分工合作,镇街之间团结协作,共同按照考核要求,做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宣传教育、科技服务、利益导向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