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姜山镇劳动保障中心在对企业的日常监控中发现,辖区内某企业通过外地一劳务派遣公司招用了107名派遣工,遂立即向市人社局报告了相关情况。市人社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分派4名监察员,到企业进行现场处理,到12月10日,该107名派遣工全部踏上返乡路程。
在现场处理过程中,市人社局采取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询问了解、调取职工入社申请表等资料和查看现场等方式,查明:12月6日、7日两天,曹县汇思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思劳务)向该企业一共派遣了107名四川彝族派遣工,其中有1人年龄在16周岁以下,44人年龄在16-18周岁之间。截至12月9日,企业对这部分人员的面试尚未结束。为进一步确定这部分人员的真实身份及具体年龄,市人社局与汇思劳务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要求核实派遣工的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汇思劳务工作人员称:该107名派遣工只有12人持有居民身份证,其余人员因当地贫穷落后,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也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因此,大部分人员的身份及具体年龄无法落实。
针对调查的情况,市人社局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宣讲了中国禁止使用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汇思劳务尽快落实这部分派遣工的身份,并要求企业安排好这部分人员的生活问题。12月10日下午,汇思劳务与企业经过双方协商,决定将符合法定就业条件的人员予以安置,其余身份不确定的人员由汇思劳务带回。但在征求12名持有身份证且符合就业条件的人员意见时,该12人表示因离家太远,人生地不熟,愿与同乡一起返乡,虽经企业极力挽留,该12人仍然坚持返乡。该日晚间10时许,汇思劳务安排了四辆客车,其向企业派遣的107名派遣工全部踏上返乡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