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劳动保障总第882期 >2011-12-28编印

“三服务”增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
刊发日期:2011-12-2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案例警示服务。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认识偏差,劳动用工及管理方面经常出现违法现象问题,精心选择近几年发生在本市的26起典型劳资纠纷案例,辅以法理分析,法规链接和案例启示,编撰了《劳动纠纷典型案例解读》(中、韩两个版本),免费发给广大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以实例警示、指导和启发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维护职工权益的意识,改进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避免和减少违法案件发生。
  执法现场服务。改变单纯执法做法,在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举报专查、集中检查过程中,把重点放在政策宣传、算账对比、帮助用人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等服务工作上,借助执法为用人单位算清风险帐、和谐帐、经济帐、利益帐,引导其权衡利弊,自觉避免违法行为,降低因违法而付出的用工成本。今年7月份,在对某化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企业存在欠缴部分职工2011年1-6月份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在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的同时,详细讲解《社会保险法》等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告知企业在7月1日之后,企业欠费将按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企业权衡利弊后及时为职工补缴了欠缴的社会保险费268.6万元。
  上门沟通服务。大力开展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上门、送劳动合同文本上门、送规范用工提示上门等上门服务活动,在上门服务中增进与用人单位感情,引导其自觉避免违法行为。建立劳动监察“沟通前置”工作机制,在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前,坚持先行与用人单位沟通,详解处理依据和程序,争取用人单位心悦诚服地接受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配合工伤认定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前,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因企业不服工伤认定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或发生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