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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版:信息天地
总第879期 >
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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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严禁”促进户外广告整治
刊发日期:2011-12-2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整顿辖区户外广告发布秩序,规范户外广告经营行为,市工商局开展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依法标注登记证号;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该局在整治过程中,重点把握“四个严禁”,即:严禁发布内容低俗、有不良政治影响的广告;严禁发布虚假、夸大、内容不实的广告;严禁发布含有不规范语言文字的广告;严禁发布残缺破损、有损市容市貌的广告。有效规范了广告市场秩序,净化了户外广告发布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徐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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