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部分市选举委员会和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辞职请求
12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逄增波,副主任刘居梅、王明兴、邴国裔、李信斋及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豪杰汇报了部分市选举委员会及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目前,我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进入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中,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员,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呈。
会议经过研究,决定接受部分市选举委员会和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辞职请求,并向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