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逄增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居梅、王明兴、邴国裔、李信斋,分别带领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到各镇、街道和市直各选举工作指导组对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第二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督导组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到部分单位和村庄实地察看了选民榜张贴情况,详细了解了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张榜公布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各单位第二阶段的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严格依法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举法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根据我市确定的选举日,选民名单在11月30日前张榜公布。各单位要按照这一规定,切实做好选民名单张榜工作。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村级组织薄弱村庄的检查,督促其按时在醒目位置张榜。要认真做好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提名代表候选人时,要在各有关部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严把政治素质关和履职能力关。要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在开展第三阶段工作的同时,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选民登记工作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马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