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选民外出情况。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调取户口登记簿、上门走访、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对外出选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仔细掌握外出人员外出的准确地址及联络方式。建立了外出选民登记台账,将外出人员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梳理登记,为联系、通知外出选民做好准备。
二是确认选民登记资格。要求必须年满18周岁,即1993年12月20日零时以前出生的公民才予以登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做好服刑人员和被劳教、拘留人员等12类特殊情况人员的选民登记工作。对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和痴呆傻人员,在取得医疗部门或周围群众证明后,不列入选民名单。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及时进行更正。
三是通知外出选民参选。实行外出选民联系责任制,落实镇班子成员包管区、管区书记包片、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每人包3-5名外出选民。告知其人大换届选举登记时间和正式选举时间,要求他们主动回村参选。同时,建立外出人员联系登记簿,将联系情况和电话通知记录及时登记备案。(孙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