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部署,11月30日我市“家电下乡”政策将如期结束。近日,相关部门制定措施,组织全市商贸行业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到期后的相关工作。
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及其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待政策到期后,督促辖区内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备案销售网点54处,覆盖全市15处镇(办)。自2008年实行家电下乡政策以来,截至11月4日,我市共销售下乡家电206500台,销售额达45350万元,发放补贴金额5066万元。仅今年年初至今,共销售家电99600台,销售额24003万元,发放补贴额2454万元。
相关链接:自2011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青岛的农民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电动自行车),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自2012年1月6日零时起,中标区域限于青岛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我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零时起,全市财政部门信息系统审核兑付功能关闭。 (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