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停止使用。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进一步要求,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就居民身份证问题,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到去年年末,全国已有10.4亿人领取了二代证。目前,全国持有一代证尚未换领二代证的公民人数已很少。
杨焕宁解释说,因技术条件限制,一代证防伪性能差,容易被伪造,由此引发的非法制售、使用一代证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为进一步提高居民身份证的防伪性能,夯实社会管理的人口信息基础,需要尽快结束一代证与二代证并用的局面,在二代证的登记项目中加入指纹信息并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需要完善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的规定。
为给尚未换证的群众留有充分时间,草案规定了一代证的废止时间,即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此外,为避免每换一次新证就要修改一次法律,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