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各级有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和要求,深化和拓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家庭和谐,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和谐家庭促进计划”。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我市计划到2013年,在城乡全面完成“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普及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2011年进行试点,30%的村(居)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2012年70%的村(居)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2013年100%的村(居)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
到2013年,基本建立以村(居)为基础,面向广大家庭,体现公益性,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全覆盖。新婚夫妻性健康知识的普及率达9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婴幼儿早期教育得到较好开发;青春健康教育得到普及,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初见成效;已育夫妻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育龄群众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8%以上;夫妻健康度过更年期;老年人的幸福感明显增强。群众优生优育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家庭新型生育文化基本形成,合法生育率显著提高。
此次活动主要从9个方面进行,全面促进广大市民的婚育新风和“和谐家庭”创建工作。
婴幼儿早期教育促进,开发智力和潜能。实施0-3岁早期教育工程,利用社区、社会教育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机构等资源,向婴幼儿家庭讲授早期教育知识,提供优育优教、合理营养的科学指导、教育、培训和服务。
青春健康教育促进,树立科学的婚恋观。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帮助青少年儿童解除成长中的困惑,培养良好品德情操、心理素质、行为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在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设立悄悄话室、心理咨询室,开展对青少年的“一对一”教育。举办青春期家长学校,帮助青少年建立健康的性心理。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成立少女意外妊娠救助站,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为未婚先孕少女施行终止妊娠术。
新婚健康教育促进,倡导新型生育观念。实施爱帆起航工程,对新婚夫妇开展婚育道德教育和免费婚前检查的宣传,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服务,树立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与服务,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新婚家庭生活和谐。
孕前优生健康促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孕育未来工程,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在全市普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开展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项目,为符合政策待孕妇女免费提供服用叶酸服务,为不育夫妻开展助孕咨询、指导和治疗服务,增强家庭幸福感。
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促进,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实施生殖健康工程,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指导已育群众采取安全、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将计划生育孕前型管理与“两癌”筛查、妇科常见病防治、男性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相结合,开展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和系列化诊疗服务。
围绝经期健康促进,增进家庭和谐。实施金丝带工程,开展更年期健康教育讲座,提供健康查体服务,做好围绝经期相关疾病的预防。有条件的社区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可设立更年期疏导站,聘请专家志愿者进行授课、咨询,帮助围绝经期人员保持心理稳定,使其安全、稳定度过更年期。
老年健康促进,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实施夕阳晚霞工程,举办老年保健、家庭保健护理等讲座,开展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等服务。在各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或者村(居)建立老年活动中心,有条件的可建立托老院、临终关怀院,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困难救助促进,帮助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一帮一”、“手拉手”帮困互助活动,为贫困家庭提供扶助。有条件的镇设置智障儿康复训练中心,培养智障儿的生活、生产能力,掌握一门技能,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全社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的关注程度。
人口文化促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实施温馨港湾工程,依托各级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和社会资源,开展家庭美德和婚育道德教育,营造家庭学习氛围,提高艺术品味,丰富情感世界,引导家庭成员关注自身生产、生存环境和生活、生命质量,建设健康、高尚、科学、文明、进步的家庭人口文化环境,不断提高家庭生活、生命质量,建设和谐家庭。
此次活动多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切实把活动落到实处。市人口和计生局牵头负责“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指导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进行总结推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救助,提供帮助。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把“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中树立婚育新风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移风易俗,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做好和谐家庭的宣传报道;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和评比内容。市总工会把“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倡导婚育新风,在职工中普及新型生育文化。团市委:积极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有关的咨询、教育和服务工作,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培养家庭美德和健康人格,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普及新型生育文化。市妇联:积极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宣传和服务,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市卫生局:指导督促社区卫生机构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医疗卫生中,开展相关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宣传和干预,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市教体局: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自我保健能力,增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市民政局: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在婚姻登记机构推进移风易俗,对结婚登记人员开展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在制定出台社会救助等惠民政策时,充分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做好老年人服务和养老保障工作。市文广新局:把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规划,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村)整体文化建设中,开展群众性文艺宣传活动,组织创作有关和谐家庭内容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图书等。市计生协会: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动员协会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与“生育关怀行动”相结合,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加强正面引导,扩大公益宣传,组织创作有关和谐家庭的专题片、科普片等文化产品和宣传品,开设专题和栏目,普及心理、性健康和健康人格,宣传促进家庭和谐的知识。
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多项措施全力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使此次活动确实做到老百姓的心坎里。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对“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组织领导,市人口和计生局牵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联动服务的格局,确保各项措施到位。要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活动经费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结合实际,层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活动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完善网络,便民服务。依托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镇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工作站,建立市、镇、村三级家庭计划指导服务网络。加强岗位培训,健全队伍,每个村(居)至少有1人获得生殖健康咨询师和育婴师资格。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在村(居)和家庭之间构建畅通的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服务,方便群众,惠及群众。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完善社会化大宣传格局,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宣传与人口国情教育、优质服务、移风易俗、利益导向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开展咨询服务。开展生育文化创建活动,制作宣传品和文艺作品,营造生育文化环境,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
督导检查,总结评估。市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进工作;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十二五”期间的中期和末期评估;每年组织专题调研,指导基层实践。每年10月15日前,各镇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推进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