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837期 >2011-10-11编印

为“还人情”陪人抢劫因“受谴责”投案自首
刊发日期:2011-10-1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我市一青年男子在浙江打工期间,因受惠于别人,在别人提议一起实施抢劫时,为“还人情”便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潜逃2年多后,因一直倍受良心谴责,在警方的真情规劝下,主动回到家乡莱西投案自首。
  近期,我市警方加大“清网行动”工作力度,广大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广发追逃《通告》,敦促投案自首。仅10月3日当天就有2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07年下半年,张某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一家物流公司打工时,结识了一名工友宋某,因为嫌工作太累张某于2009年4月份辞职,后一直与宋某一起租房居住,一块居住期间宋某开物流公司失败,于是宋某便提出和张某一起抢点钱花,一开始张某不同意,后来感觉在宋某那里免费吃住欠其人情,便同意了宋某的想法。2009年4、5月份的一天晚上,两人持刀窜上一辆刚刚停下还未来得及下车的红色汽车,采取持刀威逼的手段,将女司机带到一银行自动取款机处,将女司机银行卡内的2000元钱取走。案件侦破后,张某被当地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在得知自己罪行暴露后,张某从此东躲西藏,不敢与亲朋好友联系,更不敢返回莱西老家。市公安局店埠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张某的家中,讲解国家有关宽大政策,劝说其父母动员张某投案自首,但由于张某一直不敢与家人联系,所以其父母也寻其未果。国庆假期前夕,店埠派出所民警又多次前去其家中劝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国庆节期间张某果然与家人进行联系,已经被民警感动的张某家人便极力劝说其投案自首,已经在外潜逃2年多的张某,此时也是心力交瘁,良心倍受谴责,因此在家人的劝说下于3日回到家乡投案自首。现张某因涉嫌抢劫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宋学友 张仁晓 迟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