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对在建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情况。
究其原因是建设单位工程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往往造成勘探不实、设计不细及工程量清单计算有误等;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采取不均衡报价的方式,即对施工中某些项目可能变更减少的报价较低,可能变更增加的项目报价较高,在投标总价较合理的情况下中标,工程施工结束后决算价依然可能较高;施工期间建筑材料和人工费涨价等政策性价格调整因素影响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未进行招投标,主要体现在代建项目上,在预算时一般按当地现行通用计价方法计算,但代建协议中往往约定按国家相关定额和当地信息价格进行计价,而两者之间计算的结果差距较大;五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变更增加工程量的情况比较普遍。
为解决这一问题,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设计论证,科学合理地优化设计,使施工方案更加合理可行,避免边勘查、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应出台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管理的具体规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量;三是尽量不实行代建项目,确实需要代建的要完善相应的招投标手续,降低工程造价。 (姜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