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以来,市国税局、地税局实行了联合税务稽查,组建了专业化的联合稽查组织,制定了《联合稽查实施办法》及工作规程,在税务稽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现了国地税的全面合作。
“国地税联合稽查,一方调账,双方共同检查,缩短了时间,减轻了我们纳税人的负担。”青岛某机械制造公司财务负责人刘伟平这样说。从运行一年多的情况来看,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运转正常,各项稽查业务按计划有序进行。截止8月31日,联合稽查涉及纳税人213户次,查补入库各类税款1137万元,其中国税入库752万元。实行联合稽查后,去年7至12月、今年1至8月的国税稽查收入同比增长49%、56%,进一步提高了征管质效,打击了税收违法行为,避免了重复检查,得到了纳税人与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
实行国地税联合稽查以来,市国税局、地税局充分发挥各自信息资源优势,建立了便捷顺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实现了信息共享。截至8月底,定期交换稽查涉税信息43次、案源登记信息260条、查结案件信息172条,不定期交换稽查涉税信息25次。“我局在进行房地产行业检查中,地税局提供了全市42户国税管辖户的营业税申报信息,协助查询了3户房地产企业的全部发票开具信息,提高了我局房地产行业检查的效率。”市国税局局长王瑞业介绍说,“我们还尝试开展了联合稽查查前自查工作,给纳税人以纠正违法违章的机会。去年9月份,我们筛选了近3年来国地税部门都未进行过税务稽查,且财务核算健全、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100户共管户,开展了联合稽查查前自查自纠。有56户纳税人自查发现问题,查补入库税款21.8万元。”
据悉,在实行联合稽查的同时,市国、地税不断探讨研究加强国地税合作的方法和途径,扩大国地税合作的渠道和范围。市国税局牵头已制定了《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和《税收征管信息交换与共享管理工作规程》,截至目前,国、地税互换涉税信息15000余条,堵漏增收税款3500余万元。(赵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