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9月下旬开始,对烟台路部分地段门头牌匾进行集中整治改造。为保证改造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城管执法局印制了《关于对烟台路门头牌匾进行集中整治改造的通知》,统一下发给烟台路部分临街单位及经营业户。通知对此次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说明。
本次整治改造将根据我市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总体设计规划,按照规划设计标准,统一制作尺寸、材质、色调,以充分体现我市独有的城市特色。集中整治改造工程,将实行分期实施的方法进行,对涉及整治改造工程区间的单位或经营业户,将按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在限定期间内自行拆除各自门头牌匾;门面房两侧墙体广告、“窗花广告”以及残缺不全的广告牌匾将一并清除;对整治过程中拒不执行规定要求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杜鹏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