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化、净化农村环境,认真履行工商对广告的监管职能,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促进广告业和谐、健康发展,近日,河头店工商所确定了以户外广告发布的内容是否合法;发布的户外广告是否按核准登记的内容、期限和形式发布;发布的户外广告是否在广告上清晰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证号作为整治重点,对镇驻地中心街、蓬水路省道两侧的户外广告进行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经登记利用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墙体、印刷品广告等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共检查辖区内户外广告20余幅,对3起未在广告上清晰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证号的违法行为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对1起涉嫌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擅自以展示牌形式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丁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