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青岛市统一要求,我市制定出城区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达标制度。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城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明确城区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达标要求,进一步明确门前“五包”范围包括单位周边(院墙外或办公楼正对至机动车道路沿石以内)区域和“我与我的城市共美丽”活动规定的路段。市政府分别与城区街道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双管单位签订责任书;城建、公安、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分别与下属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城管执法局与沿街各商户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环境卫生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责任不落实、行动不力、效果不好的部门和单位予以曝光,通报全市,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达标制度为城区环境整洁有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孙香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