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部及省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解决居民住房需求,极大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
机构设置
市政府成立了莱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任务、制度考核问责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亲临项目一线实地检查,重点督促工程进度,狠抓工程质量,落实项目竣工验收,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进展。
根据莱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房管局增设内部机构的批复?西编字?2007?23号?,房管局成立廉租住房保障科?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廉租住房保障科的工作职责。
为了方便群众,我市在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廉租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制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了保障范围和标准,设立了对外服务电话,既方便群众咨询,又利于广大群众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
保障性住房指标下达情况
1998年-2002年,我市率先在青岛地区开建了安居小区、颐和花苑两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建设房屋2121套,17.88万平方米,有效打压了莱西房价的增长,使房价的增长幅度始终处于居民购买力可承受范围之内,实现了房价的平稳、理性发展。由于房价偏低,2008年以来,青岛市政府(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仅对我市下达了每年配建一定数量的廉租住房指导性建设计划及发放一定数量的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任务,未对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三类保障性住房下达建设指标。2011年3月份,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我市提出了于2011年完成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三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方案的要求,计划适时给我市下达相关建设计划。
保障性住房运作模式
根据青岛市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要求,为避免集中建设导致“贫民区”现象的出现,达到区位均衡、满足不同区位居住要求,结合莱西实际,我市先后探索性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的通知》(西政办发〔2008〕11号)、《关于明确廉租住房装修标准的通知》(西政办发〔2010〕6号)、《关于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10〕40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按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向莱西市政府提供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廉租住房;作为优惠条件,开发企业配建廉租住房免缴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作为政府公有资产,划归莱西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国有直管房产管理,民政部门根据可供配租房屋情况进行配租。市财政、税务部门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局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廉租住房建设、配租及补贴发放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市自2008年以来,已落实开工建设廉租住房项目13个,配建廉租住房165套,总建筑面积9040平方米。其中,有67套已装修结束;46套已主体封顶;32套处于主体施工阶段。另有,20套通过了综合验收,符合移交条件,已按程序确权给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一步,将由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摇号等方式进行配租。
在此期间,因无实物配租,我市自2007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用发放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同时建立了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档案,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每季度审核一次,根据变更情况随时更新。截止到2011年三季度,已累计发放租金补贴56.60万元,累计保障94户(215人)。
“两改”项目进展情况
2010年,我市制定三年村庄改造计划,出台了《莱西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以及城中村改造细则,计划三年计划改造村庄17个,2010启动8个村庄,2011年启动5个村庄。具体情况如下:
2010年村庄改造情况。2010年共启动村庄改造8个,目前已完成拆迁的村庄2个,继续实施拆迁的村庄4个,新开工建设安置房678户。
2011年村庄改造情况。2011年计划启动村庄改造11个,建设安置房2020户,目前,规划改造方案的编制已全部完成,并与开发单位签订合作意向。其中,5个村庄开始实施拆迁工作,共完成拆迁395户;4个村庄开始建设安置房,共完成1072户。
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方针,适时扩大城市规模,合理引导人口聚集,进一步优化城镇结构和布局。按照“提升中心突破南部”的思路,构建“两点布局、组团发展”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成以主城区为中心,以姜山新镇为次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小城镇梯次发展的城镇体系,打造青岛次中心城市,建设富有“绿城水乡”特色的和谐宜居的态型湖滨城市。
培育中心镇。把重点中心镇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中心镇规划建设,引导非农产业和项目以及周边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的新型小城镇,辐射带动周边村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吸纳人口能力,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空间载体。合理引导居民向中心镇居住。
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定位、服务农民”的需要求,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使农村社区成为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重要载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统筹城乡水、电、热、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有城乡基础建设,加快现有城乡基础设施的对接,提高城镇承载力。
推动主城区城中村改造。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城市容量,改善人居环境。
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下一步,我市计划探讨在廉租住房建设数量满足被保障人群的前提下,将多余部分转为公租房;继续严格执行房价调控政策,重点发展廉租住房、公租房两大类保障性住房。
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扩大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规模,扩大保障人群范围。
为确保实物配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市民政部门将坚持政策、房源及数量、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公开,加大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公正处将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