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823期 >2011-09-09编印

全市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
刊发日期:2011-09-0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9月7日,全市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市行政办公中心召开,会议要求年底前在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市领导于永才、李兴伟、衣立渊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于永才指出,根据上级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原则上与村委会换届同步进行,任期与村委会相同。鉴于我市已于今年年初就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青岛市纪委同意我市在下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过渡期间,村委监督委员会可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过渡产生;未依法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的,应参照村委会选举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
  于永才强调,各镇(办)要结合各自实际,把握底线,以维护稳定、健全监督组织为目标,认真抓好这项工作。要加强引导,及时调整人选,选强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严格程序,确保选举规范合法;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整体素质;要健全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履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兴伟传达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衣立渊主持会议。
  据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7名成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监督村务活动,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负有正确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密切联系村民群众、及时报告工作情况的责任。(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