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楼市金刊总第819期 >2011-09-02编印

青岛对非住宅开征房产税传递限购更严厉信号
刊发日期:2011-09-02 阅读次数: 作者:laixixwzx  语音阅读:
  青岛限购令实施后,很多酒店式公寓、商业地产项目等打出“不限购”牌,抢夺住宅市场的客户。28日,青岛已在交易环节对非住宅地产征收房产税,持有越久交的税也越多。业内人士表示,这是限购政策更加严厉的信号,酒店式公寓将受到很大冲击。
    近日,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地税办理窗口的一则房产税缴纳通知,给青岛低迷的楼市投下重磅炸弹。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日起,个人办理非住宅过户手续的,应先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税、房产税及其他税收的缴税凭证;无法提供的,应当补缴应缴纳的土地税、房产税及其他税收,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通知,个人自用非住宅应缴纳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房产税缴纳年限最高为3年,如果不足3年按实际持有年限计算,高于3年,按3年计算。也就是说,一套60万元的酒店式公寓,持有2年的话,如果出售就要缴纳60万×?1-30%?×1.2%×2=10080元。持有3年以上的话就要缴纳15120元。如果再加上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交易这样一套房子光税就要8万元左右。交易成本大大提高。
  多家二手房中介工作人员都称,因地税部门没有统一下发通知,他们甚至还不知道青岛已经对非住宅开征房产税。几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介绍,最近几个月二手房交易量很少,也没有接手此类二手非住宅转让的业务。
  楼市分析人士表示,对非住宅征收房产税,是限购在扩大的信号,房产调控只紧不会松。今年青岛酒店式公寓项目供应量非常大,市区就有20多个公寓项目,估计存量有几万套,本来就已供过于求,征收房产税将使这些项目受到很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