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1年度企业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从8月份开始,11月末结束。在认证期间,主要采取“两个结合”的办法,确保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就近、方便、及时进行领取资格认证。
本地认证与异地认证相结合。凡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以任意选择市劳动保险事业处或各镇(办)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之一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居住在外地的人员,由市劳动保险事业处为离退休、退职人员邮寄异地认证表,协调离退休、退职人员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认证。现场认证和上门认证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现场认证方式,即要求离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户口簿到认证机关进行认证。特殊情况下比如确实因病等原因无法到现场进行认证的,采取上门认证方式,由市劳动保险事业处安排专门人员开展上门认证服务。
据悉,实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是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按照规定,凡逾期未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将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待其认证后,再予以补发。(刘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