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814期 >2011-08-25编印

记满12分驾驶人可在家门口学习考试
刊发日期:2011-08-2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驾驶员朋友们,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宁和幸福,希望你们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树立文明礼让的良好风尚……”8月23日,我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班在顺平驾校首次开课,交警大队民警对我市25名记满12分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据了解,这是自本月初青岛车管所权力下放以来,我市首批可在家门口接受学习教育的驾驶人。
  据民警介绍,本次学习班自23日开班到29日结束,为期7天,采取驾驶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仅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还将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期间,民警将抽出两天时间对驾驶人进行实践培训,组织驾驶人到路口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学习结束后,我市车管所将统一安排驾驶人进行科目一考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此前,我市记满12分驾驶人需要到青岛接受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学习,并参加由青岛车管部门组织的科目一考试。自本月初青岛车管部门权力下放以来,记满12分驾驶人可在家门口接受学习考试。    (赵连军 刘国秀)